近日,福建省科學技術廳組織開展2025年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工作。本次評價考核對象為2024年1月1日前加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設施儀器管理服務平臺,原值30萬元及以上的科研儀器及其所屬的獨立法人管理單位。
本次評級考核工作內容主要包含科研設施儀器的團隊配備合理情況、對外服務樣品率、機時利用率以及利用科研設施儀器開展科研取得成果及轉化情況等方面。評價考核期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福建省2025年大型科研儀器(以下簡稱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考核對象
2024年1月1日前加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設施儀器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大儀服務平臺),原值30萬元及以上的科研儀器及其所屬的獨立法人管理單位(以下簡稱儀器管理單位)。
財政預算管理單位及以財政資金投入建設、購置、研制的科研設施與儀器應當參加評價考核。鼓勵非預算管理單位及所屬非財政性資金投入建設、購置、研制的科研設施與儀器參加評價考核,將適當加大相關指標權重。
二、評價考核期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評價考核內容及方法
根據《福建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評價考核辦法的通知》(閩科規〔2023〕4號)規定,圍繞運行使用、開放共享、服務創新、組織管理等方面,采用定量統計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評價考核內容及指標見附件1。
四、評價考核結果應用
根據評價結果及年度專項經費預算,對儀器管理單位、科研設施與儀器擇優給予運行獎勵。評價考核結果將向各主管部門通報。
五、其他
(一)請參評單位認真準備相關材料,于2025年7月30日前,報送《評價考核申報表》(附件2)、《儀器管理單位評價考核匯總表》《儀器評價考核匯總表》(附件3)紙質版各1份,并發送電子版至指定郵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參評單位應對報送材料審核把關,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并整理對外開放共享相關資料(包括服務協議、發票或其復印件等),以便抽查核實。
(三)本次評價考核工作由省科技廳直屬單位省測試技術研究所組織開展,申報表格可從省大儀服務平臺下載。
(四)《福建省關于解決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服務若干關鍵問題的實施細則(試行)》(閩科基〔2024〕4號)已于2024年12月發布。請我省相關事業單位(含公益一類、公益二類),認真貫徹政策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并完善大型科研儀器開放管理制度、開放共享服務績效激勵辦法等配套制度。明年我省將在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工作中提高對該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考核分值,強化政策執行力度。請各單位高度重視,扎實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政策落地見效。
(五)申報事宜可咨詢省測試技術研究所吳杰、張煒超,聯系電話:0591-87842341;省科技廳基礎研究與基金管理處鞏慧明,聯系電話:0591-87881115。郵寄地址:福州市北二環中路61號福建省測試技術研究所(郵編:350003)。
附件:1.評價考核內容及指標
2.2025年福建省大型科研設施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評價考核申報表
3.儀器管理單位和儀器評價考核匯總表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2025年6月16日
素材來源:福建省科學技術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