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國家組織藥品聯合采購辦公室公布了第十一批藥品集采品種遴選情況,初步確定將對55種藥品進行采購,涉及治療領域主要包括抗感染、抗腫瘤、抗過敏哮喘、糖尿病用藥、心血管用藥、神經系統藥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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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患者和醫療機構多元化用藥需求,本次集采在報量和帶量方面都進行了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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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照顧患者用藥習慣,第十一批集采在“按藥品通用名報量”外,增加了“按具體品牌報量”的選項,如醫療機構報量的品牌中選,可以直接成為該醫療機構的供應企業,目的是讓醫療機構需求與中選結果更好匹配,讓臨床使用過渡更加平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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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集采原則上要求報量總數不低于實際使用量的80%,但對于醫療機構反映臨床需求量減少,或因季節性、流行性疾病等需求量不穩定的,可由醫療機構作出說明后下調報量。醫療機構報量的60%至80%為約定采購量,剩余部分仍由醫療機構自主選擇品牌。對于抗菌藥物、重點監控藥品等特殊品種還會適當降低帶量比例,為臨床用藥留出更大選擇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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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本批次集采還提出了更嚴格的質量要求:企業必須具有2年以上同類型制劑生產經驗,且“投標藥品的生產線”2年內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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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行業內關于過度“內卷”的擔憂,此次集采對企業的過低報價也做出了限制:一方面,優化價差控制規則,不再簡單選用最低報價作為參照;另一方面,對于每個品種報價最低的中選企業,將要求其對報價的合理性作出解釋,發布“低價聲明”,承諾不低于成本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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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有關司負責人介紹,7年來,國家層面已經開展10批藥品集采,覆蓋435種藥品,第十一批集采將繼續聚焦上市多年、臨床使用成熟的“老藥”,更加關注群眾多層次、多元化用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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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此次集中采購,能夠進一步降低一些關鍵藥物的價格,以減輕廣大患者的經濟負擔,提高廣大患者的可及性,從而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健康需求,提升整體的國民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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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來源:新華社